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并做好保密安全的宣传工作。
二、借阅党政有机密性质的档案,需经学会领导批准。
三、对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记录等密级性高的档案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四、收进借出的档案材料要查点清楚,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借出的档案要限期退回,防止丢失。
五、销毁过期档案时,事先要逐件进行登记造册,经学会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销毁,办公室主任监销。
六、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档案室应设有灭火器,并安放在固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八、做好防潮、防水、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工作。
上海市口腔医学会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