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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中国科协章程》和《上海市口腔医学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各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目的

认真履行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对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指导与服务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各专业委员会之间的联系,促进沟通与交流;定期会商、研究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会议内容

1、 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科协、卫计委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

2、 制定各专业委员会发展方向、工作重心,研究探讨各专业委员会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交流工作心得和体会,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3、 通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执行和任务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安排等。

4、 交流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管理及活动动态,如:学术活动、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科技交流、科普工作、继续教育、职称评定、信息化建设、承办政府委托工作等。

5、 推动和促进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学术年会宣传工作。

6、 推动和促进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发展工作。

 

三、会议要求

1、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联席会议以例会形式举行,每年召开1-2次,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会议由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召集,参会人员为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工作秘书。

2、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联席会议是加强各专业委员会联系的重要方式和工作沟通机制,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履行好职责。参会时务必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按时到会,若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办公室请假。

3、 会议议题由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作好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由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经上海市口腔医学会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负责转发各专业委员会贯彻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口腔医学会                                                           2013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