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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临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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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口腔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上海市口腔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200962日)
 
口腔临床质控中心成立和基本架构
  按照上海市卫生局2002年2月4日《关于组建质控专家委员会的若干说明》提示,成立了上海市口腔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共11人。
  在2004年组建了三级质控网络,下设三个分中心,东区、北区、南区和19个区的质控小组。市口腔临床质控中心设立在九院,东区分中心设立在东方医院——下有浦东新区,南汇、奉贤、金山区质控小组;南区分中心设立在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下有静安、卢湾、长宁、徐汇、黄浦、闵行、松江、青浦质控小组;北区分中心设立同济口腔医院——下有虹口、闸北、杨浦、普陀、嘉定、宝山、崇明质控小组。
 
防止口腔交叉感染的质控督查安排
  按照卫生部73号文件精神进行质控督查,市卫生局要求一年二次进行全覆盖督查。
  市口腔质控中心重点督查三级、二级甲等、部队、职工医院及牙防所,并对分中心及质控小组督查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再督查。
  口腔分中心重点督查二级乙等、一级医院、牙防分所。质控小组督查各区内一级医院,民营、私立诊所。
 
我市口腔督查工作的特点:
学习开路  准备充分    培训先导  标准统一
重点突出  要求明确    分片包干  区市结合
 
有关防止交叉感染的督查重点内容:
(1)规章制度、医务人员防护及手卫生
(2)“三区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消毒区
(3)器械设备及消毒流程
(4)诊疗环境  清洁消毒
(5)无菌检测及器械包装
(6)污水、废弃物处理
(7)摄片器械(全景机、牙片机)